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严守科研红线 筑牢廉洁防线 —— 科研经费警示教育系列专题
2026-06-11 15:09  

科研经费警示教育(一)

虚开发票虚列劳务、依托关联企业侵占巨额科研经费

一、基本情况李某伙同张某利用其管理课题经费的职务便利,采取侵吞、骗取、虚开发票、虚列劳务支出等手段,贪污课题科研经费共计人民币3756万余元,其中贪污课题组其他成员负责的课题经费人民币2092万余元。上述款项被李某、张某转入李某实际控制的公司占为己有,并投资其他多家公司。

二、处理结果法院经审理认定李某、张某构成贪污罪,涉案金额特别巨大。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十二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 300 万元;判处同案人员张某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 20 万元。办案机关依法查封涉案关联企业资产,对全部贪污涉案款项全额追缴,统一上缴国库。

三、警示教育虚开发票、虚构劳务、关联公司套现是当前高校大额科研经费贪腐最突出作案模式,广大科研负责人要清醒认识,科研经费所有权归属国家,绝非个人可随意支配的私人资金。各课题组必须刚性落实三项管理制度:劳务费全员实名发放并留存银行发放流水备查;课题年度经费收支定期全课题组内部公示;外协合同、大额采购执行第三方机构资质与业务真实性审核。坚决破除 “自己立项、自己审批、自己报销、自己收钱” 的闭环违规漏洞,从制度源头封堵大额套取经费的廉政风险。

内容来源: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、中国法院网、各高校网站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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