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的地搜索
部门职能
当前位置: 首页 >> 部门简介 >> 部门职能
部门职能

科学技术处负责全校科学技术研究管理工作。具体职能如下:

1.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目标,拟学校科技工作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,提出学校科技研究与成果推广工作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。

2.组织拟定、实施学校科技工作的各项政策和管理办法。

3.组织学校各级各类科技项目的申报、管理,科技成果的验收、鉴定等工作。

4.组织各级各类科技成果奖励的申报,专利申请和管理工作。

5.积极组织推动校、企合作,实现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。

6.积极推进学校科技工作的国内外交流与合作,组织协调在本校召开的全国性重大学术会议及国际性学术会议。

7.负责学校重点及以上科技平台的组建与管理工作。

8.负责学校科技数据的统计、归档、总结及科技保密工作。

9.协同人事处做好教师科研任务考核、岗位聘任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。

10.完成上级科技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版权所有权归天津师范大学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