部门职能 |
科学技术处负责全校科学技术研究管理工作。具体职能如下:
1.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目标,拟学校科技工作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,提出学校科技研究与成果推广工作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。
2.组织拟定、实施学校科技工作的各项政策和管理办法。
3.组织学校各级各类科技项目的申报、管理,科技成果的验收、鉴定等工作。
4.组织各级各类科技成果奖励的申报,专利申请和管理工作。
5.积极组织推动校、企合作,实现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。
6.积极推进学校科技工作的国内外交流与合作,组织协调在本校召开的全国性重大学术会议及国际性学术会议。
7.负责学校重点及以上科技平台的组建与管理工作。
8.负责学校科技数据的统计、归档、总结及科技保密工作。
9.协同人事处做好教师科研任务考核、岗位聘任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。
10.完成上级科技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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